我于2016年5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合同时间为2019年5月1日,到期应该签订第三次合同,2024年3月18日公司给我发了不续签合同的通知,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办?我应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要怎么回复?
合同纠纷云南省-昆明市2024-03-18 11:05:37182*****718
我于2016年5月1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合同时间为2019年5月1日,到期应该签订第三次合同,2024年3月18日公司给我发了不续签合同的通知,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办?我应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要怎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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