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一案 我与原告女方于2021年10月登记结婚,2022年5月生育一女,2023年1月女方经常离家几天不归,后索性就没在归家也未曾过问关心孩子。原告于2024年1月起诉我离婚并要求孩子抚养权。 原告起诉理由是离家前我经常辱骂诋毁她以及她家人,她不堪忍受而离开。 事实是她离家前我从未辱骂诋毁过她,她多次离家我询问其娘家人均回应不曾见过她。 孩子从出生至今一直由我带着,我请求抚养孩子,现民法典规定孩子不满两岁须归母亲抚养,我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方面的材料和证据?且我同意原告的离婚诉求。 女方属于二婚,前面有个孩子她不抚养不出抚养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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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儒璋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不满两岁原则由母亲抚养 但如你所述情况你会更适合抚养孩子 有大概率争取到 可以准备经济证明及与孩子亲密相处 可长期稳定照顾孩子的相关材料 如稳定的工作 住所 存款等回复于 2024-03-17 20:23:2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03-17 20:45:59
原告离家已经14个月,我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查询其一年的旅居史,已做离婚判定用? 2023年6月她提出离婚曾一起到民政局办离婚,她打印了离婚协议,因涉及到孩子不满两岁而且她要求不抚养孩子不出抚养费,民政局工作人员因孩子不满两岁不能跟父亲未能办理离婚,如果判定离婚我需要准备哪方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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