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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22年6月19日,本人通过中介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约定房租租金为5200元每月,押一付三,租期3年,合同中没有约定:“因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而押金不退”。 本人已经提前缴纳房租到2024年3月19日,后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承租房屋,于2024年2月17日提前一个月联系并告知房东,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充分知晓并答应。 经双方约定,于2024年3月7日,本人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交还并当面与被告结清一切应付款项,房东验房收房。退房完毕,本人要求退还押金,但房东拒不退还。 我们已经联系税务平台对21个月房子开了发票,目前准备起诉要回押金,请问是否可行

其他上海市2024-03-13 20:54:4313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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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74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按道理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没有约定违约金,应该退的,
    回复于 2024-03-13 20:58:41 咨询他
  • 邹维倩律师
    月帮助4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且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可能性比较大。
    回复于 2024-03-13 21:02:2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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