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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离职后暂住公司宿舍(单间),公司要求签署免责声明,并要求提供同住人身份证号码(同住人是我朋友,且不在该单位任职),请问公司这一要求合法吗?

侵权维权广东省-江门市2024-03-05 18:41:4615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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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77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觉得不合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3-05 18:45:26 咨询他
  • 赵新洁律师
    月帮助2
    陕西观由律师事务所
    已经离职就与公司没有关系了由于目前还暂住单位宿舍,单位属于宿舍的管理者,若在宿舍出了什么问题单位若管理不善要承担部分责任的,故单位的要求合法
    回复于 2024-03-05 19:19: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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