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23年8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欠款30万元。24年1月23日刘某与廖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10万元债权转让给廖某,并书面通知了债务人。2月24日刘某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定于3月10号开庭。刘某现在和廖某协商同意撤销债权转让协议,并书面通知债务人。请问,这时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吗?如果债务人在法庭上提出撤销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法官会支持吗?谢谢
债权债务江西省-赣州市2024-02-25 18:04:4818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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