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福建福清的,工作生活都是福州,婚姻感情破裂想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故咨询诉讼离婚。育有一女4岁半,男方婚前首付一套房,在福州,房产证男方名字,婚后共同房贷,我婚后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给了男方70万左右(其中50万提早还贷)房子当时高价购,现在跌很多。不好卖,卖了估计只够还银行贷款,所以离婚房子想放女儿名下。女儿共同抚养,放男方家。男方家在福清,双方名下各一部车。婚前购归各自所有,我名下有套房。父母借用我名字买的。首付及月供都是父母汇款还贷款。婚后已结清贷款。我银行账户还有些存款,男方不知情。银行存款能否归各自所有。只想离婚,没想从男方那边要钱回来或者被分割我账户的几十万存款。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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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春艳律师月帮助10人湖南淡远(昆明)律师事务所你银行的存款是婚前就有的还是婚后的呢?回复于 2024-02-10 15:26:16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02-10 15:37:31
一部分婚前借给亲戚,婚后还的。一部分是父母婚后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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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2-10 17:57:53
如果你父母明确是赠与你一个人的,属于你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大额的转账给他人,会被认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相对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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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2-10 23:03:17
对方不知道这些钱。就是起诉的时候也要说明吗?那对方不要呢。毕竟我已经付出一大半钱在那套房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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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2-10 23:41:00
可以不用说明,但对方请法院调取你的银行账户或者查封账户就知道你卡里有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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