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夫妻不和,性格不合
婚姻家庭江苏省-徐州市2024-02-02 10:06:4018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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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红艳律师月帮助8人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过了离婚冷静期就可以领取离婚证,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4-02-02 10:12:39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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