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90岁老人A,老伴已故,A有一个儿子B,儿媳C,一个女儿D。儿子B和儿媳C,有两个女儿E(大女儿)、F(小女儿),E、F均出嫁;女儿D有四个女儿(从大到小为G、H、I、J)和一个儿子K。因搬迁老人A和儿子B儿媳C可以得到一个75平米的房子。儿子B儿媳C可能有存款。在搬迁途中因意外儿子B儿媳C不幸身亡,家中有75平米房子和BC的存款如何分?老人A可以分得多少?随后几年里老人A也不幸离世,房产又该如何分?女儿D是否有资格继承遗产?有的话可以继承多少?
房产纠纷山西省-晋中市2024-01-30 13:25:0718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