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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电话联系不上,法院通知这次肯定不能判离,怎样才能够离婚呢?长期分居

婚姻家庭河北省-秦皇岛市2024-01-22 13:09:4913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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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建议找到住址让法院上门送传票
    回复于 2024-01-22 13:20:42 咨询他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134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你好 离婚诉讼需要达到法定感情破裂,一般第一次起诉不准予离婚,可以进行第二次诉讼
    回复于 2024-01-22 14:59:47 咨询他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194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收集好感情破裂的证据,具体联系我指导你
    回复于 2024-01-22 17:17: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0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法院进行起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1-22 20:46:2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4-01-22 20:46:43

      主要是提供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1-23 11:54: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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