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 女方无隐瞒病史情况,女方迫切希望与男方结婚 请问,结婚后,男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治疗女方,女方病好后遂提出离婚,男方是否可以追回医疗费?或者说,女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婚姻诈骗。
婚姻家庭湖南省-怀化市2024-01-17 23:46:2618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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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1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01-18 11:02:27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