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1月8日,在网络上将个人号牌摩托车卖出给车商,未签订合同或协议。车商一直以摩托车未卖出为由不给办理过户,发消息要问很多次才回复,至今未过户。 有没有办法把车退回来,并清算车辆折旧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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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车辆交付已经转移了所有权,要回车的话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向车商声明交易已完成,由于为办过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车商承担。回复于 2023-11-30 16:46:1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3-11-30 16:54:21
可是并未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合同,车户一直在我这里这样也算我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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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11-30 16:56:37
如果已经付款并交付会认定转移所有权的,看看和车商协商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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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3-11-30 17:00:44
那请问如果现在车的使用人出了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什么问题,责任会被划到我这里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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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11-30 17:04:08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了机动车,只是双方未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在此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在坚持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先进行赔偿这一原则的前提下,应当由机动车的受让人而不是出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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