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我和刘某因民间借贷问题打了官司,我找的事务所的律师,当时在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上代理费内容是约定先预交2000元,尾款按判决结果的10%扣除预付的2000后支付,因为在开庭之前,刘某给我还了5千,法院判决结果是刘某要还我3万,但是这个代理的律师却问我要3500的代理费,我主张是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方式支付3000元代理费,但是这个律师说要告我,我想问我主张的律师费按3000元支付有没有问题,这个律师是否存在讹诈我以及侵犯我利益的行为,我应该怎么应对?是否可以向当地的律师从业监管部门反应维权?
其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3-11-25 23:42:3718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