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年一次付了全款。住了两个月想退租,提前一个多月告知房东租满三个月退租。但房东提出三个方案。 1、违约,付违约金,还要一直付房租到她找到人租为止。 2、等一年结束后再解约。 3、找到人转租,找到之前的费用我承担。 在未离租满三个月前十天左右我就搬走了(因为房东希望得知门锁的密码,我独居不放心,所以提前搬走) 合同上写的除了违约金,还有一条说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损失。 请问房东的要求是合理的吗?付完违约金之后我还需要付后续的房租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合同纠纷热门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最新咨询
-
我是在苏州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驻在海外有签订派驻协议,需要提前终止派驻协议。公司主管不同意
-
东易日盛武汉分公司欠我材料款70多万未结算,现在东易公司面临倒闭(全国四处爆雷),我们该如何处理?
-
去年5月保险公司(众安优保)未经本人同意办理保险业务,从支付宝扣款1100元,现在才发现自己办理了保险,想全额追回,保险公司只同意返还270元,据称是通过短信办理的,但我完全没有通过短信办理过保险的记忆。
-
公司没有按照合同执行约定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近期有意向购买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某小区的一个车库,物业方比开发方卖的价格便宜,物业方跟我保证合同上盖的章是开发方的,请问该合同有法律效应吗?确定合同内容合法以及是开发商的章,开发商还有权将此车位出售给其他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