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20年4月13日我给别人连带责任担保,还款日为2020年11月30日担保期为两年,期间出借人未向担保人偿还,请问这个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合同纠纷福建省-厦门市2023-11-21 16:26:20153*****332
律师您好,2020年4月13日我给别人连带责任担保,还款日为2020年11月30日担保期为两年,期间出借人未向担保人偿还,请问这个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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