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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八月录取为教师编,十月与教育局、编制所在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协议,有一年试用期,可是现在想离职,不知道要不要付违约金? 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第八条 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五年内不申请调离XX县教育系统;三年内不申请调离甲方初次安排的编制所在学校,若违反该承诺,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且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违约情况计入乙方个人征信档案,通报给其他国家机关或单位。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合同纠纷广东省-惠州市2023-11-19 21:34:0019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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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4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 ,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1-19 21:35: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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