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八月录取为教师编,十月与教育局、编制所在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协议,有一年试用期,可是现在想离职,不知道要不要付违约金? 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第八条 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五年内不申请调离XX县教育系统;三年内不申请调离甲方初次安排的编制所在学校,若违反该承诺,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且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违约情况计入乙方个人征信档案,通报给其他国家机关或单位。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合同纠纷广东省-惠州市2023-11-19 21:34:0019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