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问题, 一父亲个人持有一企业股份,但是去世前两年本人已经不清醒,故并没有立下遗属;去世几年后的其 配偶把其股份平均分给其中三个儿子,其余兄妹没有分一点股份。 想咨询的是:没有分有股份的一方,现在不认同其配偶立下把股份均分给其中三个儿子的遗属,要求 股份七个儿女平分,这个诉求是否可以达到???? (注:持有股份是父亲个人名下;且其没有立下遗属,并育有四儿三女)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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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862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达不到 ,每个子女只能占有1/16 ,这是可以的 ,分割的方式就是 ,所有的股份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 ,那么 其中一半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 ,另一半 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 ,父亲去世以后 ,没有留下遗嘱 ,那么 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这一半股份 ,由七个子女加上母亲一共八个人平分 ,所以除了母亲以外 ,每个子女只能得到1/16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11-13 23:11: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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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11-13 23:13:14
所以 ,母亲将所有股份分给其中三个儿子 ,是无效的 ,或者说是 ,属于母亲部分的股份 ,分给三个儿子是有效的 ,也就是9/16 ,是有效的 ,余下的7/16 母亲的分割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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