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合同上写的借款期限是七天,综合费用两百,但是实际是按一周两百收取,但是到期续期后,后面协商后为150一周,请问这种行为违法吗,如违法的话是违反了哪条法律
债权债务广东省-汕头市2023-11-13 00:58:01133*****9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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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593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如果 你所说的手续费 ,也就是综合费用 ,加上你的利息,综合情况不超过法律的规定 ,那么就不违法 ,否则 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比如你借款十万元 ,约定利息是 1500月利,再加上 一周一百五十元的综合服务 ,最少四周吧 ,那是600 ,月利就是2100了 ,这都超过了法律保护范畴 ,但如果约定利息是月利500 ,每周需要支付150元 ,也就是一个月600元的 服务费 ,那么一个月需要支付1100元 ,这就没有超过法律保护范畴 ,不知道你是否能明白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11-13 13:08:41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