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包方以在建工程为某银行设有抵押权(约定抵押权),同时,发包人经催告后未按照约定向施工方交付工程价款,施工方此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抵押权),则哪个抵押权优先?理由? 进一步,如果建设工程为商品房,且在竣工之前发包人(开发商)已经分别与消费者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在发包人拖欠承包费用时,即可能发生承包人法定优先权与消费者购房权利的冲突。若开发商尚未给消费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时,哪个权利应当优先?理由?
律师回复
热门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
那个人被公司开除了,然后我找他定制的小程序,他们公司说不处理烂摊子我要求他们退款400元,他们说不处理
-
外省人不在杭州,被网上中介骗了通过注册个体户公司可以自己交医保可领杭州生育津贴合法合规,结果领完之后警察找过来说这个属于骗保,已经退还了所有领取的生育津贴,检察院也下不起诉书,两个多月后医保局打电话今天又说要罚款两倍,感觉挺冤的,还以为这是杭州的福利政策,不合规当初提交资料不同意发放就好了,这种打官司有用吗?
-
你好,把钱借给别人,但是债权人已死亡,借的钱是通过微信转账,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追回借出的钱
-
你好 朋友用我的支付宝收款码收了200块钱 然后我微信给他200 我怀疑这钱来源不明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承担责任吗
-
60年代宅基地房屋建筑面积120平方,2004年把宅基地房子推翻,重建63.72,余下面积建围墙院子及附铁栅,不动产证宗地面积只登记63.72和建筑面积一样,拿着村证明和村委会证明,镇自然资源所不受理。多次到镇,有关单位都没有书面回执及相关法律法规,打了12345己经11天没有仼何信息。我该怎么样维权。求助各位律师高明指点农民合法权益维权路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