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1、与配偶性格、人生追求不合已多时,实在不能共建和谐家庭,决意离婚。 目前有一女儿在读小学,本人要女儿的抚养权。 请问在这方面,法律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如何判定,如果要取得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3-11-06 17:01:58134*****948
律师回复
离婚咨询 1、与配偶性格、人生追求不合已多时,实在不能共建和谐家庭,决意离婚。 目前有一女儿在读小学,本人要女儿的抚养权。 请问在这方面,法律在子女抚养权方面如何判定,如果要取得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