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夫妻扶养一孩,8岁。孩子从小就是在农村爷爷奶奶扶养,5-6岁时随父母在苏州,7岁转学回农村继续爷爷奶奶扶养至今已经上三年级,女方未向爷爷奶奶支付过任何扶养费。双方名下无房产,农村有自建住房一套。婚后财产一辆车,在女方名下,但所有车款均为男方支付。日常开销,男方把工资基本都上交,有转账记录。现准备离婚,女方提出要孩子抚养权,但女方家并无人能帮助扶养,女方计划把孩子送到县城私立学校,但她自己却在另外一个城市发展,无法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责任,还要求男方支付一个月2千抚养费,车子归女方所有,农村自建房未来如拆迁女方要求分一半,要求孩子户口仍放在男方家。
婚姻家庭山东省-菏泽市2023-11-02 22:23:1518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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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6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11-03 09:10:0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