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2021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23年开始至今未签订劳动,请问我该在什么时候提出双倍工资的赔偿比较好,以及所谓的双倍赔偿具体是如何计算的,未签订合同的工资的总和,还是平均工资*未签订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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