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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琐碎!性格不合,习惯不合!生活不和谐!离婚!分财产!

婚姻家庭河南省-周口市2023-10-09 20:05:3618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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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齐军海律师
    月帮助0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3-10-09 20:08:5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593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具体有什么财产说一下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10-09 20:28: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1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子女身份信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共同债务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向法院进行起诉,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10-09 20:28:12 咨询他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74
    广东国晖(合肥)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和你了解具体情况分析解答,可以点击头像电话详细咨询解答给你提供解决办法
    回复于 2023-10-09 20:33:2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0-10 10:35: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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