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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9年陈某在我老家广西省百色市向我借人民币一万元。留下手写欠条一张,写明2002年前归还本金,落款为陈某姓名、地址和传呼机号。 2.之后陈某离开广西回到居住地广东省吴川市,我也曾多次前往要求其归还欠款,但陈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2003年我移居湖北省武汉市,也和陈某失去了联系。 3.请问我现在凭这张欠条是否还能向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其归还欠款。是否已过了此类案件的诉讼时限。

经济金融湖北省-武汉市2023-09-29 15:35:1313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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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柯亚雨律师
    月帮助0
    河南龙云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如果不提时效,你可以争取,
    回复于 2023-09-29 15:41: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民间借贷纠纷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9-29 18:10:2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0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有对方转账记录、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然后写起诉状就地起诉,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指导。
    回复于 2023-09-30 01:43: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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