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岁时随母亲来到继父家生活,在继父家生活3年后离家,后结婚生子,母亲在继父家照顾家庭,帮他带大儿子家的孙子从出生至上小学,还要照顾他智力低下的二儿子,期间还要轮流伺候继父年迈的父母,现在我母亲和继父要离婚,已经分居5年,五年之中无生活交集,继父现在要我赔偿他抚养费,并且让我养他老,请问我有义务养他吗?
婚姻家庭河南省-郑州市2023-09-21 22:17:091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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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6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9-22 09:33:5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