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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男方)于今年1月18号登记结婚,婚前付首付23万购买房屋一处,婚后办理共同公积金贷款手续,我是主贷人,她是共同借款人,但是还款都是在我这里扣款,她未扣过1分钱。房子已通知交房,未办理房产证。 因现在女方要求办理房产证后,再办理离婚证,然后解绑公积金贷款人。 请问(1)我在办理离婚证之前办理房产证,对于分割房屋产权有何影响。 (2)公维、契税等房屋费用,我在领离婚证之前缴纳,对分割房产有何影响。 (3)婚前付彩礼10万8千元。请问彩礼能不能要回来,谢谢。

婚姻家庭河北省-张家口市2023-09-15 12:34:3218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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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房子归你,共同还贷部分补偿女方
    回复于 2023-09-15 12:37:09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32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房子婚后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3-09-15 14:04:2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3-09-15 14:04:46

      退彩礼有条件。要看是否符合条件。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9-15 14:30: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1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9-15 19:56: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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