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旌德县公安局】旌德县公安局告知您:我局在办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中,您名下银行卡因涉案被冻结,需要说明卡内资金的往来情况,请在收到本短信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该银行卡开户资料、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间交易流水以及能够证明该银行卡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安徽省旌德县公安局配合调查。逾期不提供或不能证明该银行卡内资金合法来源的,该卡内资金被视为涉案资金依法处置。本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环城北路旌德县公安局。联系人:滕警官 闫警官。联系电话:

其他河南省-平顶山市2023-09-13 12:11:00185*****736

分享

律师回复

  • 石辉军律师
    月帮助31
    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
    建议先去公安局配合调查,做完笔录后要好好看笔录内容是不是你说的话再签字。
    回复于 2023-09-13 12:18:0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9-13 12:20:24

      我一直有工作的啊

    • 律师回复: 2023-09-13 12:38:57

      有工作也得配合公安机关查案的,而且这影响到你自己的切身利益,建议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相似问题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