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小区物业要求业主对我们这一栋的电梯进行自费维修,业主要求使用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维修,而小区物业的回复是:公共收益使用必须是用于整个小区的,单一台电梯不能动用的!想咨询一下,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公共收益不可用于单一栋的电梯维修吗?
侵权维权广东省-佛山市2023-09-12 15:21:37181*****00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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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正)》 第五十三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公共收入部分补充专项维修资金,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设施超过保修期以后的维修,有特定的申请流程。您所称的电梯属于公共设施,如电梯已超过保修期可以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也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公共收益进行维修。希望对您有帮助回复于 2023-09-12 15:59:16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