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彩礼可以要求女方退还 嘛

婚姻家庭广东省-深圳市2023-09-11 19:58:31183*****77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雪雅律师
    月帮助0
    上海德禾翰通(郑州)律师事务所
    需要具体分析?是否领证?
    回复于 2023-09-11 19:59:58 咨询他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鹏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没有领证,有没有共同生活?
    回复于 2023-09-11 20:00:02 咨询他
  • 陈娟娟律师
    月帮助0
    上海德禾翰通(郑州)律师事务所
    需要具备法定退还条件才行,没有登记结婚,或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给付材彩礼造成生活困难
    回复于 2023-09-11 20:24:51 咨询他
  • 刘毅律师
    月帮助0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是否领证,是否共同生活
    回复于 2023-09-12 08:13:1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3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9-12 11:59:0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37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9-14 14:47:1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2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