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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八月初开车蹭到一电动车带人(后面的人没戴头盔),两人均有擦伤,没有骨折。本人第一时间没有报交警和保险而是将两人送到医院诊治,一周时间均已康复。送往医院治疗之后报案,交警判我全责,保险除了正常的医疗费用(共计5000)及合理的误工费用(每人1200)其他不负责。现在二人除了保险之外还要求我赔偿一万元,我无法接受,请问接下来要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湖北省-咸宁市2023-09-11 17:41:3515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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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娟娟律师
    月帮助13
    上海德禾翰通(郑州)律师事务所
    要求对方提供证据,证明该一万元与交通事故存在关联性,或者可以告诉对方走法律程序,让法院判决
    回复于 2023-09-11 21:03:3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9-12 13:24:14 咨询他
  • 饶梅英律师
    月帮助23
    湖北宏朗律师事务所
    如果认为对方的请求不合理,可以先不支付,对方如果起诉,买了保险的情况下,先由保险支付。
    回复于 2023-09-13 10:55: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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