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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二手房买方,房子已解押,未过户。问题:卖方交易前隐瞒因房屋漏水与楼下业主产生矛盾问题,楼下业主主动与买方联系沟通,表示房屋若再漏水,认房不认人。(1年前房屋漏水使楼下房屋次卧墙面脱皮,维修并赔偿现金。今年6月再次漏水,维修并找到漏水源来自顶楼,卖方与顶楼共同赔偿现金,但楼下仍担心再次漏水)。经买卖双方沟通,卖方同意请专业人员验证房屋漏水问题,并开具不漏水证明,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若楼下再漏水,5年内仍找卖方处理。物业处,派出所均有备案。诉求:此方法能否保证买方利益。

其他江苏省-南京市2023-09-01 18:30:2015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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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有峰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沟通。
    回复于 2023-09-01 18:34: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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