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本人与男方,2012年结婚,并有两个女儿。早年大孩子给婆婆带大,自己上班加班疏忽关心。加上婆媳关系不好,跟大孩子关系紧张。2010年出生现在13岁。基本连个招呼都不打。2016年又生下小女儿,刚刚上一年级。孩子一直自己带大的。所以,我自己一直没有上班。男方于2023年开始一直没有上班,家务卫生做饭也不管,孩子无人接送。他父母亲农村人在老家不能帮忙。也不付生活费,这样无法生活。本人恳请男方实在无力养家,就离婚。男方不爽快,拖拖拉拉从头到尾拖有五六年,进民政局也两三次,法院也起诉,到关键时刻他总是掉头。男方好像自己胸有成竹,现在哪怕是报警也是不怕,私下家庭暴力倾向,言语威胁就是不离婚
婚姻家庭上海市2023-08-31 14:13:25130*****39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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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55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回复于 2023-08-31 14:43:56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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