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2022年11月16日13时45分许,寇国军驾驶豫 A3VD05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禹州市华夏大道禹王宫南门路段,与同向行驶的贾俊丽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贾俊丽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寇国军逃逸。经交管部门认定,寇国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贾俊丽不负事故责任。涉案车辆豫A3VD05 号小型轿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及商业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原告今天上诉要取17万多费用,明显的讹诈,原告并没有受多大的伤,住几天院就出院了,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一万八千元

交通事故河南省-许昌市2023-08-30 21:52:27158*****637

分享

律师回复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236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3-08-30 22:19:11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67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你有保险,可以由保险来进行理赔的。
    回复于 2023-08-30 22:33:12 咨询他
  • 田迎新律师
    月帮助0
    河南步青律师事务所
    您好,原告诉请17万多的话,伤残项下应该是不超交强险的理赔限额的;在寇国军逃逸的情况下医疗费项下超过1.8W元的部分需要司机方来承担责任
    回复于 2023-08-30 22:34: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8-31 12:53:16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1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交通事故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