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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在重庆市某便利店当店长期间未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2023年2月离职 最后一个月工资没有发 这边准备仲裁。但是因为2022年挪用了店里26000的公款当时未报警写了一个欠条给老板并在约定时间内还清了 请问现在仲裁他,他以这件事刑事诉讼我 我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刑事辩护重庆市2023-08-29 21:23:3219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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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胥惠群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德和衡(重庆)律师事务所
    你好,挪用数额小,且转为欠款又按期归还了,不构成犯罪,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复于 2023-08-29 23:38: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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