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事项纠纷。 1.2023年8月6日我向宝鸡市一开发商预付了2万人民币预购房,8月14日我付清剩余房款84万。两次付款开发商均未与我签订任何合同,原因是销售人员承诺付清全款当天就可以给购房合同并交楼。实际8月14日当天我付款至开发商非监管账户后,开发商未能实现承诺,既没有出购房合同,也没有能完成交楼。我已与8月16日离开国内。 2.8月15日开发商仍然有欺骗行为,要邮寄一个非正式无效合同。由于即将出国,我要求开发商退钱,对方拖延不同意。 3.请问如果我起诉开发商能拿回购房款么?如果半年后我回国再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对我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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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圣律师月帮助1人上海普盛律师事务所由于你们双方未签署任何购房或定金合同,你有权主张返还房款。关键在于你想清楚是要钱还是要房,如果想要房,建议签购房合同,手续的问题可以解决,在使领馆做个委托公证即可回复于 2023-08-18 10:41: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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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3-08-18 10:45:53
对方态度比较恶劣,我提出要退款后,被挂电话,要我自己到售楼处协商。我想起诉退款,但需要等到我半年后回国。这半年后,起诉或者是再签购房合同,对我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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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3-08-18 10:50:59
如果你想要退款,接下来做到几点:第一不要签任何合同,第二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对方在限定期限内退款;第三择期起诉对方;要钱的风险在于,开发商可能把钱都转走了,加上起诉流程慢,最后拿到钱可能非常的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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