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由于情绪激动,9.13日晚19:20分左右,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关于前同事的动态(经过领导批评教育后,于10分钟左右删除了此朋友圈),可能涉及人格侮辱等侵权行为,被前同事警告(涉及侮辱诽谤罪,要求公开道歉),已于当日20:00左右发布朋友圈公开道歉。现收到律师函,想了解这种情况如果对方起诉,会怎么审判?

侵权维权广东省-深圳市2023-08-17 13:20:31183*****532

分享

律师回复

  • 谭军律师
    月帮助16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你已经停止侵权行为,如果你的行为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法院一般也就是判决你赔礼道歉,以后禁止发布侵权的内容视频。
    回复于 2023-08-17 13:22:28 咨询他
  • 李双双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法院根据对方的诉讼请求酌情判决,现在你已经删除并道歉 对方应该不会继续进行纠缠
    回复于 2023-08-17 13:27:39 咨询他
  • 隋玉军律师
    月帮助9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
    你好,朋友圈的内容是什么?
    回复于 2023-08-17 13:29:4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3-08-17 13:30:41

      已经删除了,也道歉了,情节非常轻微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95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律师函并无法律强制性
    回复于 2023-08-20 17:58:35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9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