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渣土车和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死者为电动车乘坐人,伤者为骑电动三轮车的。是在一个工地门口出来,马路上,那条路也是被挖了,发生事故之前这条路是应该是没有被封起来。然后对于这起事故的定性是怎么样,公安会依据什么法律或事实来判定,然后这起事故中,是否是交通事故还是安全生产事故这个责任认定和划分的依据。然后划分后对死者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江西省-上饶市2023-08-05 15:13:59187*****642
律师回复
-
-
-
王建宇律师月帮助22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属于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的划分 ,于死者和伤者 有极大关系的 ,如果渣土车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那么就构成了刑事犯罪 ,交通肇事罪 ,司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渣土车承担事故的对等责任 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 ,那么 ,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而对于死者 ,无论是什么样的责任 ,对乘客 也就是死者 ,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死者可以要求司机以及渣土车和渣土车挂靠的公司 保险公司 ,共同承担对死者的赔偿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 ,第二 ,电动三轮车从工地出来 ,应当属于转弯,第三 ,转弯让直行的道理 你应当都懂的 ,那么很有可能电动三轮车会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有这种可能性 ,除非渣土车有超载和超速等行为 ,那么会根据具体情况承担一定的责任 ,并且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 ,造成一人死亡很难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的话 ,那么 肇事电动车司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需要被判刑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08-05 18:10:24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