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合伙公司工作过1个月加21天,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被拖欠1个月工资,在2022年11月30号我主动提出了离职,但微信和老板说的是因为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再加上当时是疫情期间其实是不允许出门的,所以提完离职第二天就没去上班. 然后我一个月前申请了劳动仲裁,然后公司那边还要求扣我1千元的工资作为损失,想问一下是不是不合理? 第二个问题是:公司发工资都是老板个人微信给我发工资,也没有交劳动合同,算不算偷税,可以举报吗?
劳动争议辽宁省-沈阳市2023-08-03 11:08:0513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