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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骑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交警定的对方主责,我是次责,对方脚趾粉碎性骨折未住院,我是髌骨粉碎性骨折住院且做了内固定手术,目前工伤认定结果未知,当时交警说37责,对方医疗费负责70%,我们负责30%,目前住院一周即将出院,医生嘱咐建议休息三个月,请问我还可以向对方主张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广东省-深圳市2023-08-03 10:36:24186*****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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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鹏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回复于 2023-08-03 10:38:59 咨询他
  • 孙建军律师
    月帮助0
    辽宁广长相律师事务所
    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补助费,住院期间营养费,交通费等
    回复于 2023-08-03 10:40:1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64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8-03 11:32:34 咨询他
  • 刘毅律师
    月帮助0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回复于 2023-08-03 18:43: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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