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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浙江省东阳市下属村子 矛盾: 本人家门口有一个池塘,非个人所有,但是因为就在家门口,而且常年无人承包,因此自费购买鱼苗(鳊鱼、青鱼、草鱼,都比较易于识别)放养在池塘内。 近日,遇到很多人前来钓鱼,将本人自费购买的鱼苗钓走。与对方沟通,请他们不要垂钓由本人购买的鱼苗,但对方回复池塘为村集体所有,每个人都可以钓,因此根本不愿沟通,而强行带走鱼苗。 诉求: 想知道本人自费购买鱼苗放养在家门口的村集体池塘内,是否可以阻止他人强行钓走这些本人购买的鱼苗。(对于池塘内的原生鲫鱼等,本人并未阻止。)

其他浙江省-金华市2023-07-29 16:57:4218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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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户建忠律师
    月帮助2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恐怕有争议。 因为你没有池塘所有权和使用权。 但是呢,你又买了鱼苗,我认为如果你的证明强行带走你的鱼,理论上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3-07-29 17:34:28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21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第一,不是您的池塘,第二,建议您把鱼都自己收走。跟这个人协议不成,可以让村委协助。
    回复于 2023-07-29 17:34: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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