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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方,军婚,结婚3年多,在家没有工作也没有孩子,男方有外遇,婚后在一起生活总共也就两个月,我们感情不和,男方要求退还之前给的十几万彩礼,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陕西省-渭南市2023-07-28 22:36:3715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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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264
    陕西萃聚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拒绝。。。。
    回复于 2023-07-28 22:39:44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3-07-28 22:40:09

      固定好证据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54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领了结婚证 结婚三年 不符合退彩礼的法定要求
    回复于 2023-07-28 22:40:22 咨询他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237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直接拒绝的
    回复于 2023-07-28 22:44:10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64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不需要退。对方没有理由让您退。对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
    回复于 2023-07-28 22:48:47 咨询他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682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是需要酌情退还一部分的
    回复于 2023-07-28 23:27:5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7-29 11:11:5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7-29 12:28: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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