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七月十二日至2023年七月十四日在河南兆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事外贸跟单工作,自2023年七月十二日至2023年七月十四日河南兆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3年七月十二日至2023年七月十四日的工资,共计192元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3-07-15 22:40:15157*****216
本人于2023年七月十二日至2023年七月十四日在河南兆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事外贸跟单工作,自2023年七月十二日至2023年七月十四日河南兆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3年七月十二日至2023年七月十四日的工资,共计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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