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2006年在龙潭区江密峰镇买了一处房屋,几经周转现房屋为三个人所有,产权比例为70%、25%和5%。自2016年起,产权占比最小的那个人独自占有和使用房屋,并且未尽任何修缮维护职责,还未经任何人许可进行了改造。现为另外两人想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他不腾房屋,不予配合,还毁坏东西,砍掉庄稼。想寻求法律帮助。

侵权维权吉林省-吉林市2023-07-08 11:07:05138*****548

分享

律师回复

  • 高黎律师
    月帮助17
    上海社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要求他配合,并赔偿毁坏的东西和庄稼
    回复于 2023-07-08 11:09:33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7-08 11:14:23

      我直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申请保全吗?

    • 律师回复: 2023-07-08 11:15:24

      是的,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申请保全

    • 用户追问: 2023-07-08 11:16:41

      如果委托律师费用会是多少?

    • 律师回复: 2023-07-08 11:23:27

      建议找当地律师,我是上海律师

  • 赵中原律师
    月帮助19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有共同使用的权利,可以起诉要求他配合。
    回复于 2023-07-08 11:29:3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76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