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介绍:当事人以介绍工程项目为由与我老板签订了居间协议,过程中我老板转了30万给他,结果工程项目没有成功,当事人答应返还30万,但是一直以给种理由没有履行,居间过程当事人在某设计公司任职,但上周我们到设计公司找当事人,设计公司的某一负责人说其并不是公司正式员工,只是挂靠证件,合作形式介绍业务,目前更是离职状态,并一再强调这是当事人的个人行为,与设计公司无关。 咨询问题:我老板让我(公司员工)去到设计公司拉横幅,横幅内容为当事人还钱,请问这种行为存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是否可行,对我(公司员工)本人会不会有影响或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债权债务类型活跃律师
债权债务热门法律知识
债权债务最新咨询
-
刚到日本的时候,亲戚莫某从事房地产相关工作,拿到我的个人资料帮我租房了。没过多久又找到我,说他本人的在留卡期限没有多久了,想借我的身份租房并且很快就改成他的名字,我考虑到他帮我很多,于是同意并到租赁机构签字。谁知莫某入住后,未更改名义并多次拖欠房租以及不交由于人为损失的退房费用,给我个人信用造成影响,房东方面委托借贷机构给我打电话催款,我手头没有钱让他给我钱他不给我,他的行为是否违法?对我信用的损失能否申请赔偿?
-
公司收到骚扰电话和邮件,对工作造成很大影响,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
律师有权异地调被告户口吗
-
欠钱不还 没有借条 只有聊天记录
-
别人借钱几年没还,微信拉黑,电话拉黑欠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