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为5年租赁合同,但因为公司有一些特殊原因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另外一份合同,租赁期间,我公司按照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支付租金,并没有开具发票,但是物业公司按照我的要求开具了第二份合同发票,发票上备注了租赁日期和金额,请问如果起诉的话,能否追回按照第一份合同签订的金额差价。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3-06-18 00:29:47134*****570
1.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为5年租赁合同,但因为公司有一些特殊原因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另外一份合同,租赁期间,我公司按照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支付租金,并没有开具发票,但是物业公司按照我的要求开具了第二份合同发票,发票上备注了租赁日期和金额,请问如果起诉的话,能否追回按照第一份合同签订的金额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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