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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为5年租赁合同,但因为公司有一些特殊原因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另外一份合同,租赁期间,我公司按照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支付租金,并没有开具发票,但是物业公司按照我的要求开具了第二份合同发票,发票上备注了租赁日期和金额,请问如果起诉的话,能否追回按照第一份合同签订的金额差价。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3-06-18 00:29:4713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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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罗勇律师
    月帮助0
    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
    阴阳合同要看具体合同约定的内容,以及法院的认定
    回复于 2023-06-18 00:31:33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5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无法追回,只能要求开具与金额相等的发票。
    回复于 2023-06-18 00:35: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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