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今日与我协商以下条件,请问是否符合法律条件: 1)原本我在北京工作,因公司迁移总部搬迁至上海,我同步被调动至上海工作,社保仍缴纳在北京。现公司要求按照上海的社平3倍工资作为赔偿基数N; 2)6月16日通知,要求6月30日离职,赔偿金N+1; 3)公司要求系统提交时间与最后在职日不得超过7天,超出时间要休年假; 以上是否符合法律条件,以及我是否可以争取到更多的裁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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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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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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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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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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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年前11月在矿下发生了事故,造成颈部神经受损,现在康复中,单位属于国企,现在走的工伤,康复医院病历肌力定级4级,还没有到工伤鉴定时间,麻烦律师我想问下我们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怎样可以把伤残鉴定级别定的高一些?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