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含情感欺骗)】 事情: 2022年11-23年4月冉某与陈某谈恋爱(事后,于2023年5月陈某有发现恋爱期间冉某同时与另一名女生谈恋爱),2022年11月18日冉某向陈某借1万元(无借条无利息,有支付宝记录),约定次月还但未归还。且冉某答应恋爱期间承担吃饭花销,但由于卡冻结陈某累计支付约1万(有消费记录和记账)。于2023年4月底分手后,追讨欠款,一直以没钱为由,未归还完全[截至6月15日仅归还4100元]。 诉求:尽早归还欠款1万元 疑问: 1.共同花销是否可追回,哄骗性质(有另一女孩与冉某聊天记录)? 2.身心伤害是否能有相关精神补偿? 3.接下来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浙江省-金华市2023-06-15 19:34:4218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