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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在公共场所,无证据或证据无效的情况下,主观认为我在从事可能(常识觉得可能,但不一定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我事实并没有,他报警把我带到警局进行探查 有,以下两个问题: 1.如果他认为我从事的事情,是非法的,但事实是合法行为或法律未规定明细的行为,我是否可以拒绝任何非纸面有效公函下发的搜查? 2.如果他认为我从事的事情,是非法的,但事实是非法行为,经过经过调查发现我并没有实施,但这耽误了我的时间。包括上述声明的第1种情况,我在事后是否可以不接受调解,提起诉讼,追回我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诉讼费等赔偿

侵权维权上海市-市辖区2023-06-14 12:37:3717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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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朱雪飞律师
    月帮助1
    河南圣凡律师事务所
    公安机关有调查取证的权利,如果没有涉及违法,公安机关应当放人。对对方报警的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于 2023-06-14 12:48:48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1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需要出具搜查证,否则违法可以拒绝。公安机关有侦查权,正常的调查需要配合,如果违法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3-06-14 13:08: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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