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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合法期内男方获得了其父亲给予的一套房产,算不算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男方在婚姻合法期内向其妹妹借了30万元用于房屋建筑费,但并没有具体借款协议。在离婚后由男方全权还款,女方无责。在离婚协议书中需不需要写明此情况以及更详细。

婚姻家庭广东省-佛山市2023-06-12 23:10:4413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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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5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明确赠予他个人的,属于个人财产。最好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
    回复于 2023-06-12 23:18:51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748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没有明确给予男方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负担应当写清
    回复于 2023-06-13 00:56: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8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明确赠与一个人 的属于个人财产,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6-13 10:55:5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没有明确赠予一方的视为赠予双方。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6-13 13:20:14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201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请问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找本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便于为您分析
    回复于 2023-06-16 12:56: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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