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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卫校五月三十号放假回家实习,六月二号他女朋友因为她们宿舍一个女生骂她,他气不过就把那个女生的男朋友的上厕所的视频发到她们宿舍四个人的群里了,那边男生家长找他们学校,他们学校班主任给我们打电话,我们这几天一直给那边男生家长打电话赔礼道歉,那边家长不原谅,学校让后天去说让赔三万块钱的精神补偿,当面道歉,写保证书什么的,请问这个处理是不是太重了?这件事情不是在学校发生的,学校有权利因为这个问题开除孩子吗

其他广东省-中山市2023-06-07 08:39:3413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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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17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没有,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于 2023-06-07 08:44:32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72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三万块精神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回复于 2023-06-07 08:59:54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3-06-07 09:00:38

      不是在学校发生的,要看看学校的制度,不是一定学校没有权利处理。

  • 赵晓哲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
    那你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学校只能进行调解处理。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06-07 09:49: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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