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12月,在法院执行庭为吴某提供执行担保,书写了一份担保书(意思就是吴某不履行义务后,法院执行我的工资,为吴某尝还欠款,担保书上没有明确记载担保期间)。2021年6月至今,法院冻结了我工资账户,为债务人还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书中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一年》规定,法院是不是在2022年6月就应该结束对我工资账户的执行? 但是现在已经执行2年了,是不是存在违规嫌疑?
债权债务甘肃省-平凉市2023-06-06 08:31:001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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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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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担保主债权履行完毕的话,只能等钱还完之后才会解封账户。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06-06 08: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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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的理解是不对的,只要在一年内执行就可以,这与执行后冻结时间长短无关。这一年时间是行使担保行为的期限,不是担保后冻结工资的时间为一年。
回复于 2023-06-06 08: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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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回复于 2023-06-06 0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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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执行可以续封,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6-06 13: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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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勇盛(静宁)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存在的,具体可以详细咨询或者电联以便更好的服务解答。
回复于 2023-06-06 2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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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建议,如需案件委托或者案件指导可来电咨询
回复于 2023-06-08 15: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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